2013年上半年江門市直事業單位招聘476人員公告
2013-02-16 09:5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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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3年上半年江門市直事業單位招聘476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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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江門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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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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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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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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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華圖咨詢電話:0750-312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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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串講類班型 | |||||||
班 次 | 班 別 | 科 目 | 學 時 | 試聽課時 | 授課時間 | 學 費 | 報名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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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ZSY51301 | 考點串講班 | 公共基礎知識,綜合知識 | 18 | 無 | 2013年3月9-10日(上午+下午) | 880 | 點擊報名 |
GGZSY51303 | 考點串講班 | 醫學基礎知識 | 36 | 無 | 2013年3月9-12日(上午+下午) | 1580 | 點擊報名 |
精講類班型 | |||||||
班 次 | 班 別 | 科 目 | 學 時 | 試聽課時 | 授課時間 | 學 費 | 報名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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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ZSY51302 | 專業精講班 | 醫學基礎知識 | 18 | 無 | 2013年3月9-10日(上午+下午) | 880 | 點擊報名 |
根據省政府《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印發〈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江人社發〔2010〕573號)精神,現就2013年上半年江門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13年上半年江門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招聘崗位專業類型界定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專業參考目錄(2012版)》執行;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按目錄中的相近學科確定專業類別。崗位專業要求為目錄中的二級學科或其他具體專業的,則應聘人員畢業證上的專業表述必須與公告一致,否則不具備應聘該崗位資格。應聘人員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名專業。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應聘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名。
(三)工作年限
招聘崗位如設定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的,工作經歷起算時間為: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或參加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以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初次就業的,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以經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約定起始時間或在該組織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算起,從事指定崗位工作經歷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材料為依據;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的,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13年1月底止;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對象及范圍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2012年及2012年以前暫緩就業畢業生以及2014年后畢業的在校生),且須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的,必須使用最高學歷專業報名;社會人員可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名。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應聘的,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范圍”指戶籍方面的要求,其中,“江門市區戶口”指蓬江、江海、新會三區戶口,“江門市戶口”包括江門市屬下四市三區戶口。
(五)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2、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或2013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其中,報考教育系統的,社會人員為學校(含社會力量辦)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學校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學校解除合同的證明,若為公立學校在編人員的,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機關雇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名。
5、應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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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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