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準考證-法考主觀題準考證打印
2021-11-19 22:31 廣東司法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司法考試準考證-法考主觀題準考證打印由廣東司法考試網準考證打印欄目提供,更多關于司法考試準考證,法考主觀題準考證打印,廣東法考準考證打印的內容,請關注廣東司法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青春打馬而過,我們落花成傷,小編相信法考主觀題考試一定會在我們的記憶留下深刻痕跡。2021年11月21日全國將統一舉行法考主觀題考試,其準考證時間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小伙伴們要記住考試節點,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準考證打印,不要錯過啦!
2021司法考試備考資料:
一、多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張某因犯故意殺人罪和爆炸罪,一審均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張某未上訴,檢察機關也未抗訴。最高院經復核后認為,爆炸罪的死刑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故意殺人罪死刑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關于此案的處理,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2013/二/75)
A.對全案裁定核準死刑
B.裁定核準故意殺人罪死刑判決,并對爆炸罪死刑判決予以改判
C.裁定核準故意殺人罪死刑判決,并撤銷爆炸罪的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D.對全案裁定不予核準,并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1.【考點】死刑復核程序
【答案】ABC
解析:《刑訴解釋》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對一人有兩罪以上被判處死刑的數罪并罰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后,認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決、裁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對全案裁定不予核準,并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認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正確,但依法不應當判處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對其他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作出核準死刑的判決”。
本案中最高院經復核后認為,爆炸罪的死刑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其應對全案裁定不予核準,并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A、B、C三項說法錯誤,當選。D項說法正確,不當選。故本題選ABC。
我們每一個人想要成功首先要一定得經歷失敗,挫折,所以如果在復習法考主觀題考試的時候遇到挫折了也請不要懈怠或者失去信心呀,要用長遠的目光去看待法考主觀題考試,才有可能在考試中發揮出最佳水準哦。
以上是司法考試準考證-法考主觀題準考證打印的全部內容,更多關于司法考試準考證,法考主觀題準考證打印,廣東法考準考證打印信息敬請加入廣東司法考試群

關鍵詞閱讀: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