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法考時間-法考準考證
2021-11-19 18:41 廣東司法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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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考主觀題備考資料:
一、不定項選擇題
甲、乙、丙三人簽訂合伙協議并開始經營,但未取字號,未登記,也未推舉負責人。其間,合伙人與順利融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租賃淀粉加工設備一臺,約定租賃期限屆滿后設備歸承租人所有。合同簽訂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選擇和要求向設備生產商丁公司支付了價款。
根據上述材料,請回答第1題:
1.如租賃期間因設備自身原因停機,造成承租人損失。下列說法正確的是:(2016/三/88)
A.出租人應減少租金
B.應由丁公司修理并賠償損失
C.承租人向丁公司請求承擔責任時,出租人有協助義務
D.出租人與丁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1.【考點】融資租賃合同
【答案】BC。解析:《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因此,租賃期間因設備自身原因停機,造成承租人損失,出租人不承擔責任。A、D兩項錯誤,不當選。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本題中,承租人享有與買受人相同的權利,出租人不承擔此義務。因此,應該由出賣人承擔修理及賠償義務。B項正確,當選。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因此,承租人向丁公司請求承擔責任時,出租人有協助義務。C項正確,當選。
故本題選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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