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2023-03-01 08:35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省教育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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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30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為做好2022年度廣東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申報范圍
除廣州、深圳市外,其他各地級以上市及省直屬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市縣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機構、電化教育機構和其他校外教育機構中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制度,從事基礎教育教學及教研、教師專業發展、電化教育工作的在職在崗且聘用在高級教師崗位,并獲得相應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
省直各部門和部委屬、省屬高等學校下屬的民辦學校,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納入所在地進行推薦、評審。
二、申報推薦名額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2022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在各地各單位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為充分發揮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的激勵導向作用,引導和帶動廣大教師努力提升教書育人能力和水平,各地各單位要嚴格對照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逐級擇優推薦申報人選。
各地各單位在推薦過程中要堅持向一線優秀教師傾斜,統籌考慮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以及與基礎教育相關的其它教育機構的教師,并注意推薦人選在學段、學科、學校(單位)間的分布,推薦人選的結構,要與所轄地區教師隊伍規模、結構和教育教學水平相適應。各學校(單位)推薦人數不得超過學校(單位)正高級教師崗位空缺數。如之前年度評審通過的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人員尚未完成聘任的地區和單位,在計算正高級教師崗位空缺數時,須扣除評審通過人員數。同一縣域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崗位出現空缺的,鼓勵各地各單位通過“跨校評聘”的方式進行推薦,推薦人選的接收學校(單位)應有空余正高級教師崗位,推薦人選通過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后,應在3個月內聘用到接收學校(單位),且3年內不得再調動。各地各單位報送推薦人選中,原則上擔任學校(鄉村小學、教學點除外)和教研機構領導職務(包括校長、副校長、校級黨組織正副職、教研機構正副職)的不得超過30%。
三、評審組織機構
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組建廣東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評委會”),負責組織開展2022年度廣東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省評委會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師資處。
四、推薦評審條件
(一)推薦評審條件按照《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2022〕30號)相應規定執行。
(二)職稱資歷年限計算和業績材料時段計算按照《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2022〕30號)相應規定執行,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
(三)根據《關于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19〕38 號)及有關政策規定,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工作的港澳臺中小學教師,可按自愿原則申報評審中小學教師職稱。其在港澳臺或國外工作期間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作為有效工作經歷,取得的業績成果、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等,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和學術成果。港澳臺中小學教師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后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從事本專業對口專業技術工作分別滿 15 年、12 年和 7 年的,符合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直接申報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對于引進到粵東西北地區或基層一線單位擔任中小學骨干教師,具有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外籍和港澳臺專業人才,可參照粵人社規〔2019〕38 號文有關規定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
五、推薦評審程序
按照《暫行規定》和《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以及《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辦法》(粵人社規〔2022〕30號)相關規定組織開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是培養和造就中小學拔尖人才,提升中小學教師社會地位和職業地位,拓展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空間的重要舉措。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壓實工作責任,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按照推薦評審工作流程和規范,對照正高級教師評價標準條件,注重考核評價教師的職業道德、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把本地(或本單位)德才兼備、業績卓著、能力突出、社會公認的教師選拔出來,更好地示范、引領、帶動教師隊伍的整體發展。
(二)周密部署,按規定組織實施。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職稱評審辦法規定,認真組織做好正高級教師推薦評審工作。要嚴把政策關、審查關,按照“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落實申報材料線上線下審查責任,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要結合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基礎信息數據庫及評前公示情況對推薦報送的申報人材料進行逐級審核,確保推薦評審人數在本地(或本單位)空缺的正高級教師崗位數額內,確保推薦評審人員符合正高級教師職稱申報條件,確保申報材料完整、真實、準確、有效。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的材料,要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要嚴格落實審核責任追究制度,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把關不嚴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取消所在單位評優評先資格。請各有關地市及省直單位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前按照評審材料報送要求(附件1)將本地(或本單位)推薦申報材料和現有正高級教師聘用情況統計表(附件2)一并報送至省評委會辦公室。
(三)嚴守紀律,依法依規辦理。各地各單位推薦申報人凡有不符合申報條件;或沒有使用規定表格;或不符合填寫規范;或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或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情形者,省評委會辦公室將不予受理。申報評審材料將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由推薦單位及時告知申報人。對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一律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從撤銷職稱之日起3年。
(四)明確標準,及時收繳評審費用。評審收費標準按原省人事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執行。各有關地市及省直單位報送推薦申報材料后,由省教育廳辦公室財務室按照各地各單位推薦參加評審人數開具銀行繳費通知單,由各地各單位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或電子支付形式交付評審費,并于2023年6月16日前以“單位名稱+2022年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費用支付憑證”形式命名將支付憑證掃描件發送至省評委會辦公室電子郵箱:gdsz@gdedu.gov.cn。
(五)強化保障,確保評審工作順利完成。2022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原則上將不開展現場答辯,由各地市教育局組織申報人到指定地點通過網絡系統進行線上答辯。各地各單位要提前制定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經費預算安排和有關場地、網絡、器材準備,統籌安排好線上答辯過程中有關人員引導、技術支持、防疫物資儲備和場地消毒等工作,確保職稱評審工作安全平穩有序開展。
附件:
1.2022年度廣東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審材料報送要求
2.廣東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聘用情況統計表
3.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申報表
4.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表
5.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評前公示情況表
6.2022年度廣東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推薦人員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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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_廣東省教育廳網站
文章來源: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103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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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