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湞江區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學類暨教師招聘公告(64名)
2021-06-17 12:05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 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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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韶關市湞江區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學類暨教師招聘公告(6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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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韶關教師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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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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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6月27日至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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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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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華圖咨詢電話:0751-822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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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共64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學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具體學歷要求詳見附件1)。年齡要求為18至35周歲(1986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
公開招聘初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共64名,詳見《韶關市湞江區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學類暨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筆試加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列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享受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違約的人員;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況。
六、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1年6月27日上午8:30至7月4日下午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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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考生通過查詢我區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上發布的公開招聘教師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據公告上的鏈接及提示,完成網上注冊、報名、上傳資料、打印準考證等流程,并準確真實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報名系統將自動實時對考生所提交的報名資料與崗位資格條件的關聯性進行網絡初審。
對報名過程中有疑問的考生,請致電韶關市湞江區教育局,聯系電話:0751-8917293,對報名系統操作有疑問的請致電:4008389296。
考生報名時須按崗位具體要求提交以下資料原件的掃描件: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的掃描件(各1份,通過報名系統上傳)。因疫情原因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1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9、2020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按照人社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有關精神,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應聘人員需按規定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學段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必須承諾在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師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段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教師資格證;
2.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需在報名系統上傳《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的掃描件;
3.《韶關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1份,進入面試的考生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交);
4.考生承諾書(附件3,須本人簽名上傳);
5.考生健康卡和安全考試承諾書(附件4,須本人簽名,1份,在資格審查時提交);
6.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7.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需提供成績單、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證明。
8.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七、報名注意事項:
1.2021年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查和考察階段必須按規定時間提交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無原件者不予進入面試和聘用。未按規定時間提交者,視為放棄資格。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3.定向生、委培生須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符合廣東省擇業期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可以按應屆畢業生報考。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擇業期相關政策詳見《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文。
4.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不如實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報考資格。
5.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的(截至至2021年6月30日),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 ,視為放棄加分。
7.考生須承諾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區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8.根據用人需求,按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21版)》進行專業設置。
9.我區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對象。
八、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2.筆試時間。暫定2021年7月10日(具體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而定,將另行通知)。
3.筆試地點。地點初定在韶關市湞江區風采實驗學校(地址:韶關市湞江區峰前路23號,原韶州師范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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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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