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聘35名編外人員公告
2020-05-22 17:39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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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廣東省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聘35名編外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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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州教師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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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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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5月27-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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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詳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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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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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創辦于1959年,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由廣東交通學校、廣東省航運學校合并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廳主管、行業特色鮮明、工科為主的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迄今已有60年辦學歷史。學院堅持立足交通、服務粵港澳經濟與社會發展,注重培養具有創新精神的技術技能人才。學院榮獲國家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2004年,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水平評估;2013年,以“優秀”等級通過首批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建設項目驗收;2016年,獲入選廣東省一流高職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廣東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示范學校;2019年獲國家優質?聘叩嚷氃盒,2016-2019年,連續四年榮獲“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院校”、2018年獲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教學資源50強院校”;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交通系統先進集體、廣東省文明示范單位、廣東交通教育科技先進單位、優質省級職教師資培養基地等光榮稱號。全日制在校生約15500余人。
為了更好地適應學校發展需要,面向國內誠聘事業單位編制外優秀人才35人。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年齡及其他條件。具體年齡條件及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需求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均為編外人員。新聘用人員設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將取消聘用資格。聘期內待遇按廣東省及我校有關政策文件規定執行。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5日。
(二)報名方法: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的辦法注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報名。應聘者應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應聘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錯誤,導致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考試、錄用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境外留學人員按所獲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和成績單參照國內相近專業報考。具體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
4.2020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本人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對未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者,不予聘用。
(四)報名資格審查
報考者請詳細閱讀崗位要求及條件,合理安排報名時間,謹慎填寫報考崗位。報名系統在報名截止3個工作日內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網上初審,報考的專業條件以系統里考生填報的詳細專業為初審條件,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截止后留意初審結果。
資格復審需提交審核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一份(粘貼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見附件3);
(3)學歷、學位、畢業生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4)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工作經歷(工作年限)證明、黨員(黨齡)證明、獲獎證書和業績成果等材料;
(5)以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即證明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等證明材料。
受疫情影響,資格復審、考試考核形式及要求等另行在學校網站公布。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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