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茂名信宜市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171名公告
2018-06-28 17:51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信宜市教育局
廣東教師考試網提供以下茂名教師招聘信息:2018年茂名信宜市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171名公告,報名時間:7月12日-14日,更多關于信宜市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茂名教師招聘,茂名教師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教師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18年茂名信宜市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171名公告
|
|
公告來源:茂名教師招聘網
|
招聘人數:171人
|
報名時間:7月12日-14日
|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
茂名華圖咨詢電話:0668-2885968
|
根據信宜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用人需求,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信宜市教育局下屬中小學校(幼兒園)公開招聘171名教師及相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資格要求: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2018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未有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必須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并必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其他要求:所學專業符合職位要求,身體健康。
4.年齡18-35周歲( 1982年7月12日 至2000年7月11日期間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或違背承諾行為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核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被錄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信宜市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8年7月12日9:00至2018年7月14日17:3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請登錄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系統“http://61.146.233.115:801/”,按提示進行報名。
(三)資格初審
應聘者在網上報名后,由工作人員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請考生在報名結束后3日內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四)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為7月22日至7月24日,請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自行登陸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1.該次考試,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濱海新區、高新區等五市(區)聯考,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請考生認真填寫個人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因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有錯漏,導致填報信息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的有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和服務時間,網上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于7月16日—7月17日期間到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金湖西路教育局辦公樓三樓)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經審查合格的考生,筆試成績按規定加10分。
4.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在資格審查時提供書面證明;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需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在資格審查時提供書面證明。
5.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2018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編輯:廣東華圖)


線上微信客服

教師招考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