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赤坎區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66名公告
2018-06-20 09:5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赤坎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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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8年湛江市赤坎區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6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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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湛江教師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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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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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7月4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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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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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華圖咨詢電話:0759-33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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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湛江市赤坎區教育系統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中學化學教師1名、中學政治教師1名、小學語文教師25名、小學數學教師13名、小學英語教師3名、小學音樂教師2名、小學體育教師4名、小學美術教師4名、小學科學教師3名、小學信息技術教師3名、小學特殊教育教師1名、幼兒園教師6名。招聘具體崗位名稱、人數、資格條件和要求詳見《2018年湛江市赤坎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及以上且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含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滿18周歲,30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4日以后出生,含30周歲);
4.崗位資格條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部分崗位需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非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和部分崗位需要的全日制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有連續3年及以上相應學科任教經歷。以上人員須具有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和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 2016年7月以來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或查處尚未終結的。
5.現役軍人。
6.參加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務期內的,以及違反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有關規定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省和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3.報名地點:湛江市第三十二小學(赤坎區御海路8號)一樓,聯系電話:0759-3328442。
4.報名材料
(1)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
(2)個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證件照2張(其中1張貼報名表上)。
(3)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個人計生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各1份。
(5)2018屆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報名時提交《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學習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且非師范生提交《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提交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或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必須于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證書原件交區教育局查驗后退還,留復印件各1份。其他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報名首日(即2018年7月4日)之前取得崗位要求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資格證明材料以及報到證或暫緩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考要求須具有連續3年及以上中小學或幼兒園任教經歷的人員還需提供在中小學或幼兒園連續從事相應學科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的書面證明、聘用合同和不間斷的在原單位的參保證明,工作年限以周年計算,工作年限和相關證明材料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即2018年7月4日)。赴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崗位要求取得的證明材料方可報考。應聘崗位的專業參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應聘者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如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相關證書類別、具體材料及資格條件表述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6)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和《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的規定,2015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6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報名時可憑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申請加分,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報名時未提供有關加分證明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加分資格。公布的考生筆試成績為加分后的成績。
(7)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工作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對象范圍。報名截止之日前已與單位解除關系的國有單位工作人員可以報考,報名時提供與單位解除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
5.每位報考者只可應聘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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