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源市連平縣公開招聘教職員66名公告
2018-06-12 11:36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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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8年河源市連平縣公開招聘教職員6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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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河源教師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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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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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6月26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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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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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華圖咨詢電話:0762-3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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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充實教師隊伍,提高中小學教師素質,促進全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縣編委《關于下達2018學年度秋季補充專任教師指標的通知》(連機編[2018] 11號)精神,結合我縣教師隊伍實際,經研究,決定組織公開招聘教職員考試,F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科目人數及職位設置
公開招聘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64人,幼兒園保育員2人(見附表)。
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職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6月26日后出生。
(六)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即身體條件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相關規定);
(七)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廣東省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人員。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報名(現場報名)
(一)時間: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8日。
(二)地點:連平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三)報名程序及須提交材料:
1.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須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點報名,填寫并遞交《連平縣2018年招聘教職員報名表》,經審核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2.須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或公安機關戶籍證明)、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普通話二級乙等或以上等級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審核后退還本人)。
(2)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照3張。
(3)縣級以上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非連平生源師范類學歷畢業生或雖是連平縣生源師范類畢業生但未到連平縣教育局辦理報到手續的,還需提供報到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
(5)非師范類學歷畢業生還需提供人社部門人才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
(6)暫緩就業畢業生需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者均需提交(1)、(2)、(3)項材料,報考教師職位人員請根據本人情況對應提交(4)、(5)、(6)項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考多個職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忌氄\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2018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18年7月2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報名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5.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
四.考試
報考連平縣教職員職位考生,參加筆試和面試,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總成績。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生(應符合所報考職位應聘條件)免筆試,按面試成績占100%計入總成績,與其他報考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一同排序。
(一)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委托省級相關部門命題、評卷。筆試總分100分,占60%計入總分。
1.內容(范圍):教育教學基礎(含教育學、心理學基礎、教育法規)、教育教學技能(含教育技能、教學技能)。
2.時間:2018年7月1日上午9:00—11:00。
3.地點:附城中學。
4.考試要求:
(1)考生于6月30日到教育局招生辦領取準考證。
(2)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
(3)考生及監考人員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試室。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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