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高明區文化館招聘1名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2017-09-26 10:30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佛山市高明區文化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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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7年佛山市高明區文化館招聘1名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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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佛山教師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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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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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10月16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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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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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華圖咨詢電話:0757-8313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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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明府字〔2011〕11號)等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文化館現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美術教師1名,屬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從事美術、書法等創作輔導培訓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即1999年10月16日之前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6.美術學(B050701)、繪畫(B050702)或書法學(B050705)專業的本科往屆畢業生。
7.具有教師資格證。
8.美術或書法作品曾獲下列其中一個獎項:
(1)全國展覽或者比賽三等獎及以上(主辦單位:國務院、中宣部、文化部、中國文聯);
(2)省級展覽或者比賽一等獎(主辦單位:省政府、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省文聯)。
(二)關于資格條件的有關說明
“往屆畢業生”指2017年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在職人員和暫緩就業畢業生)。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15年底或2016年初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往屆畢業生。
招考職位已根據用人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7正式版)》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得的有效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并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專業相符的職位報考。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未如實填寫的視為提供不實信息,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學歷、學位: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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