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報名-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官網入口
2022-03-13 04:48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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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財政廳發布2022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各考試管理機構組織開展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報考需求的小伙伴要認真復習,努力備考了。
2022年中級會計考試會計實務:
“職工”主要包括三類人員:
一是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
二是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企業治理層和管理層人員,例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
三是在企業的計劃和控制下,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業所提供服務與職工所提供服務類似的人員,也屬于職工的范疇,包括通過企業與勞務中介公司簽訂用工合同而向企業提供服務的人員。
2022年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
【知識點】主合同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相關練習題】
【單選題】甲企業向乙銀行申請貸款,借款期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丙企業為該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但未約定保證期間。后甲企業申請展期,與乙銀行就還款期限作了變更,還款期限延至2021年8月31日,但未征得丙企業的書面同意。展期到期,甲企業無力還款,乙銀行遂要求丙企業承擔保證責任。下列有關丙企業是否承擔保證責任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不承擔,因為保證期間已過
B.應承擔,因為保證合同有效
C.應承擔,因為丙企業為連帶責任保證人
D.不承擔,因為丙企業的保證責任因還款期限的變更而消滅
【答案】A
【解析】(1)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更,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2)當事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因此,丙企業的保證期間為2021年2月1日(含)至2021年7月31日(含),而展期到期(2021年8月31日)時,保證期間已經經過,乙銀行未在保證期間內向連帶責任保證人丙企業主張權利,保證期間屆滿時丙企業的保證責任消滅。
2022年中級會計考試財務管理:
【應收賬款管理】
【“楊”長避短】
信用政策的決策解題思路:
1.計算增加的利——增加的盈利(息稅前利潤)
2.計算增加的弊——增加的成本
收賬費用、壞賬損失、機會成本、現金折扣成本
3.比較利弊
計算增加的稅前損益=增加的盈利-增加的成本>0,可行。
在飄揚的柳絲條中,到處在召喚著春天的202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忍不住自己悄悄來臨啦:報名時間為3月10日至3月31日,小伙伴們記得不要錯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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