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的過失包括
2023-02-19 14:40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注冊會計師的過失主要如下:
1、普通過失,通常指沒有保持職業上應有的合理的謹慎,沒有完全遵循專業準則的要求。比如未按特定審計項目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審計證據就出具審計報告。
2、重大過失,是指根本未遵循專業準則或沒有按專業準則的基本要求執行審計。
過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缺少應具有的合理的謹慎。評價注冊會計師的過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冊會計師在相同條件下可做到的謹慎為標準的。當過失給他人造成損害時,注冊會計師應負過失責任,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暫停執行部分或全部業務、吊銷有關執業許可證、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等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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