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和實體法的區別
2023-02-17 09:39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程序法和實體法的主要區別是:程序法是規定以保證權利和職權得以實現或行使,義務和責任得以履行的,有關程序為主的法律,程序法是正確實施實體法的保障。實體法是指規定具體權利義務內容或者法律保護的具體情況的法律。
程序法和實體法還包括內容和功能上的區別:程序法基本包括民事程序法、刑事程序法以及行政程序法。實體法主要包括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刑事法等。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時、恰當地為實現權利和行使職權提供必要的規則、方式和秩序。實體法的主要功能在于規定和確認權利和職權以及義務和責任。法律上的權利是法律關系主體(也稱為權利主體),這種權利的實現歸根結底將給權利主體帶來有形或者無形的利益。
以上是關于程序法和實體法的區別的解答。詳細信息你可以登陸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點擊咨詢>>>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圖問答平臺(http://www.huangmaoz.com/ask/)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關注廣東華圖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問題實時答,考試信息不漏看。
華圖問答平臺所收集的問答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不構成商業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閱讀: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