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匯核銷單的注意事項
2022-12-15 15:02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出口收匯核銷單的注意事項包括核銷單報關后收回時,應先仔細核對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式三聯是否齊全,出口退稅聯是否加蓋海關驗訖章,是否在“核銷單登記表”上注明收回日期。確認核銷單后,需要登錄中國電子口岸“出口收匯”子系統交單以核銷使用、“出口退稅”子系統報送以退稅使用,并在“核銷單登記表”上注明交單和報送日期。
2012年,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布《關于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號),決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報關出口的貨物,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不再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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