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不包括
2022-12-04 00:42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個稅匯算清繳不包括取得的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納稅人選擇不計入綜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納稅人申請退稅。
匯算清繳是針對綜合所得所進行的年度匯算,不包括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也不包括納稅人選擇不計入綜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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