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所得稅申報注意事項
2022-12-01 23:1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金融企業所得稅申報注意事項具體如下:
1、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納稅人發生的應由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有關稅務事項。
2、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并結清應補繳的稅款。
此外,如果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發生破產、撤銷、解散等終止生產經營情況,并且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并在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的60日內進行匯算清繳。
金融企業因其經營性質特殊、營業收入規模大、資本密集,往往都屬于當地重點稅源企業,因此稅務機關應高度重視金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審核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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