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接受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的關系是什么
2022-07-22 09:01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可接受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之間成反向關系,是指可接受審計風險越低,所需獲取的審計證據就越多。因為搜集的證據越多,越容易發現財務報表中的錯誤,因而越容易形成正確的審計意見,則審計風險也就越小。
可接受審計風險是審計項目完成后,審計人員或會計師事務所準備承擔或可以接受的審計風險,是由審計人員或會計師事務所主觀確定的。審計證據是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獲取的,用以證明審計事實真相,形成審計結論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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