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復核的方法分類
2022-07-20 09:08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審計復核的方法按照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分類。
按復核與實施審計的時針順序可以分為順時法和逆時法。順時法是按照實施該審計項目的順序,從審計實施方案開始,直到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書代擬稿等公文為止進行復核,而逆時法則正好相反。
按對審計業務案卷復核的范圍可以分為全面復核和抽樣復核。全面復核將審計業務案卷的全部內容進行復核,抽樣復核則是根據復核人員的專業判斷和業務案卷的重要程度,選取一定的內容或抽取一定比例的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進行復核。
按參加復核人員的不同可分為由復核機構的專職人員進行復核和由審計業務會議組成人員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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