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是什么
2022-07-15 12:28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挪用資金罪是指違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借貸給他人后被定罪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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