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合伙人退伙的原因有哪些
2022-07-11 05:49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合伙人退伙可以分為自愿退伙、除名退伙和法定退伙。其對應原因具體如下:
1、自愿退伙的原因包括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發生了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協議約定的義務等情況;
2、除名退伙的原因包括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執行合伙事務有不正當行為等。
3、法定退伙的原因包括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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