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計征消費稅計算公式
2022-07-05 16:4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復合計征消費稅計算公式為:復合計征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征收環節單一,多數在生產或進口環節繳納。消費稅的征稅對象主要是與居民消費相關的最終消費品和消費行為。
計稅依據分為從量計征、從價計征、復合計征三種類型,復合計征既根據征稅對象的實物量又根據其價值量征稅,以兩種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為該應稅消費品的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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