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免征所得稅
2022-07-02 12:17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其中,從事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中藥材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采集,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遠洋捕撈屬于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項目。從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屬于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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