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征稅范圍的特殊行為之一視同發生應稅行為的概述
2022-06-29 09:40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視同發生應稅行為指稅務機關對增值稅納稅人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可以視同增值稅應稅行為的情況進行認定的過程,也稱為視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第四條的內容可以了解,視同發生應稅行為的范圍包括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銷售代銷貨物、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將自產和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將自產和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并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和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將自產和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及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
以上是關于屬于征稅范圍的特殊行為之一視同發生應稅行為的概述的解答。詳細信息你可以登陸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點擊咨詢>>>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圖問答平臺(http://www.huangmaoz.com/ask/)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關注廣東華圖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問題實時答,考試信息不漏看。
華圖問答平臺所收集的問答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不構成商業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閱讀: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