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法和債務法的差異
2022-06-29 00:20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遞延法和債務法的差異體現在:
1、賬務處理不同。采用“遞延法”時不對“遞延稅款”科目進行調整,而采用“債務法”時則要相應地對“遞延稅款”科目進行調整。
2、報表反映不同。稅率變動或新稅開征時,勢必影響企業會計報表反映的信息,這種影響在“遞延法”下反映在損益表中,在“債務法”下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
3、反映的所得稅費用不同。在“遞延法”下,某一會計期間的所得稅費用包括兩部分,即應付所得稅款準備;在“債務法”下,某一會計期間的所得稅費用則包括三部分,即應付所得稅款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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