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
2022-05-16 19:3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1、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具體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具體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用于建設不動產等非應稅項目時: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時:
借:基本生產成本——某產品(稅法規定的免稅產品)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企業轉出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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