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買賣收入的會計分錄
2022-04-27 06:00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1、一般企業取得外匯買賣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本幣戶
貸:銀行存款——外幣戶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借方或借方紅字科目)
2、金融企業取得外匯買賣收入時:
借:貨幣兌換——記賬本位幣
貸:貨幣兌換——外幣
匯兌損益(借方或貸方科目)
一般企業或金融企業取得外匯買賣收入時,可以通過“財務費用”相關二級科目或“匯兌損益”等科目進行處理,其中“財務費用”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籌資費用,而“匯兌損益”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金融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損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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