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物業無償提供給政府用于疫情防控能否免征增值稅
2022-04-20 19:11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疫情期間增值稅免稅的政策, 是納稅人頗為關心的問題。自有物業無償提供給政府用于疫情防控能否免征增值稅呢?
問題:我朋友的物流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間將自有物業的廣告牌、倉庫等無償提供給政府部門使用,請問相關業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呢?
回答:這種情況是無需繳納增值稅的。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相關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并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不征收增值稅。你朋友公司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無償將自有廣告牌、倉庫等提供給政府部門使用,屬于無償提供租賃服務和倉儲服務,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無需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沒有及時享受到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優惠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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