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注意事項
2022-04-20 14:26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時候都有哪些注意事項呢?如果你對此不是很了解的話,就請繼續往下看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相關介紹。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注意事項
1、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納稅人發生的應由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有關稅務事項。
2、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并結清應補繳的稅款。
其他應注意的是:
1、如果納稅人是實行按季度或按月預繳所得稅的,那么其納稅年度的最后一個預繳期的稅款應該在年度結束后的5日內進行申報和預繳,不得推延到匯算清繳的時候再一并繳納。
2、假若納稅人已經按照相關的規定預繳稅款,但是因為有特殊的原因,并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的,那么應該在申報期限之內提出書面申請延期,再經過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就需要后續在核準的期限內進行辦理。
3、如果納稅人是因為不可抗力,并不能在匯算清繳的期限內,辦理企業所得稅的年度納稅申報或者備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資料的,這時就應當按照稅收的相關規定,申請辦理延期納稅申報,但是,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應當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再主管稅務機關經查明事實后,予以核準。
4、如果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發生破產、撤銷、解散等終止生產經營情況,并且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并在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的60日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的企業所得稅款。
5、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如果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情況,再合并或者分立后其納稅人地位發生變化的,就應當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在辦理變更稅務登記之前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及時地進行匯算清繳,并結清稅款,但如果其納稅人的地位并沒有發生改變的,那么就不需要登記,其納稅年度可以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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