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哪些人需要辦理
2022-04-19 13:4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一年一度的個稅匯算清繳已經開始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規定相關納稅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辦理,那么個稅匯算清繳哪些人需要辦理?我們來看看吧。
一、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個人
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1.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2.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提醒】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于匯算的情形內。
二、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主要情形如下: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二)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主要情形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等。
以上是關于個稅匯算清繳哪些人需要辦理的解答。詳細信息你可以登陸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點擊咨詢>>>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圖問答平臺(http://www.huangmaoz.com/ask/)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關注廣東華圖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問題實時答,考試信息不漏看。
華圖問答平臺所收集的問答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不構成商業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閱讀: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