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法變化有哪些
2022-04-14 06:35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目前我國印花稅是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來進行征收的,到了2022年7月1日,新的印花稅法正式實施,舊有的印花稅暫行條例也將作廢,那么新舊印花稅法對比,有哪些變化呢?
2021印花稅新規變化
1、承攬合同。原本按照加工或者承攬收入貼花,新印花稅種按報酬計算印花稅。
2、建設工程合同。原本是分為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照收取費用為計稅依據,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額為計稅依據,新印花稅法按照價款乘以萬分之三為計稅依據就是印花稅。
3、技術合同。原本按照所載金額,新印花稅法按照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為計稅依據。
4、財產保險合同。原本按照投保金額計稅,新印花稅法按照保險費為計稅依據。
5、土地使用權轉讓書據。原本按照所載金額計稅,新印花稅法按照價款為計稅依據。
6、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稅的規定取消。
另外還有以下這些變化:
1、明確增值稅不作為計繳印花稅依據
印花稅法第五條明確規定,對于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在合同訂立環節分別列明增值稅不含稅金額、增值稅稅額和含稅總額,只要列明增值稅金額,就可以按不含稅金額繳納印花稅。
2、新的《印花稅法》直接取消了尾數規定,直接按實際計算稅額納稅
原規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新的《印花稅法》直接取消了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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