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應退稅額是什么
2022-04-10 22:5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在計算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很多人不清楚個人應退稅額是什么意思,對此,小編通過一個案例著重為大家進行解析。
個人應退稅額是什么?
個人應退稅額就是平時按月申報的個人所得稅的納稅金額,超過了匯算清繳時候計算的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額,就導致了需要退回給個人的稅款金額。個人應退稅額=月份預交稅款之和—匯算清繳計算的應納稅額。
個人應退稅額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規定如下:
依據稅法規定,2020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本年度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案例解析
甲公司5月6日發放4月工資,經計算,A員工(2018年入職)“累計應扣繳稅額”=500元,3月已預扣300元,4月已預扣300元。
【分析】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甲公司在發放A員工工資時:累計應補(退)稅額=累計應扣繳稅額-累計已預繳稅額,也即是:
(5月)累計應補(退)稅額=(1-5月)累計應扣繳稅額-(1-4月)累計已預繳稅額
(5月)累計應補(退)稅額=500-(300+300)=-100
其中,-100就是預繳多了的部分。
根據《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余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以上是關于個人應退稅額是什么的解答。詳細信息你可以登陸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點擊咨詢>>>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圖問答平臺(http://www.huangmaoz.com/ask/)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關注廣東華圖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問題實時答,考試信息不漏看。
華圖問答平臺所收集的問答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不構成商業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閱讀: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