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給員工發放稅后獎勵怎么計算個稅
2022-04-10 12:09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如今,很多企業會給一些工作突出優秀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對于財會人來說,很多人不清楚在稅后給員工發放的獎勵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吧。
問:給員工發放稅后獎勵2000元,這個是按全年一次性獎金還是當月的所得計算,如果當月應發工資2500元,個稅如何計算?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三條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715號)第9條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十四條的規定,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換算為含稅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的具體方法為:
(一)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二)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速算扣除數A)÷(1-適用稅率A)。
(三)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四)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第二條規定,如果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先將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9條規定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如該員工在發放獎勵當年未使用過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辦法的,可選擇適用該辦法計稅。因該員工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先將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差額,也就是減去1000元后,再按照國稅函〔2005〕715號文件第9項的規定計算應計征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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