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稅
2022-04-08 21:30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我司是一家旅游企業,主要業務是為旅游者代辦出入境手續、安排食宿等服務,請問提供旅游服務時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及《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號)相關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規定執行。
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主要有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 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因此,你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企業對免征增值稅進行會計處理時,可將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通過營業外收入核算,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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