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權利人和票據責任
2022-02-04 00:0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票據是指由出票人依法簽發的,約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取得票據的票據權利人有什么票據責任?更多經濟法基礎內容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吧。
一、票據權利的取得有以下條件
(1)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
(2)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不受給付對價之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前手。
(3)票據因“欺詐、偷盜、脅迫、惡意或重大過失”而取得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
二、票據權利人的票據責任
持票人要取得款項,應該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在規定期限內提示付款:
(一)需要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是見票即付的匯票,;
(二) 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的是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
如果持票人超過期限提示付款,怎么辦呢?沒關系,只要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三、持票人的票據權利時效的消滅
(一) 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或承兌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2年的有見票即付的匯票,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內的有本票,匯票。注意不同的票據區分出票日還是到期日的不同。
(二)持票人對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的有支票。
(三)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四)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另外即使票據權利喪失持票人仍然享有民事權利。
以上是關于票據權利人和票據責任的解答。詳細信息你可以登陸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點擊咨詢>>>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圖問答平臺(http://www.huangmaoz.com/ask/)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關注廣東華圖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問題實時答,考試信息不漏看。
華圖問答平臺所收集的問答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不構成商業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閱讀: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