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如何做賬
2022-01-25 13:1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作為公司員工,都比較關注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的問題。如果單位向員工支付了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那么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如何做賬?會計分錄怎么做?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下吧!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怎么進行賬務處理?如何做會計分錄?
1、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賬務處理具體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如果是辭退后,那么應當先計提,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3、支付員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補助款,會計分錄如下:
(1)假設支付的金額不大,則可以計入"管理費用—工資"中列支。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現金
(2)假設人員比較多,因為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對當前損益影響較大,那么按照會計核算的配比原則,可將其先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在企業以后年度分期攤銷即可。
支付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補償金
貸:現金
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補償金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
一、補償金和賠償金兩者支付條件有所區別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的,涉及到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法裁員、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辭退勞動者等情形。而當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向用人單位直接要求支付相應賠償金。
二、補償金和賠償金的計算標準區別較大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按照相關規定,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進行計算。滿一年則以1個月工資為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如果是屬于六個月以上而不滿一年情況的,則按照一年來計算;如果是未滿六個月的,那么以半個月工資為標準支付補償金。(參考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
賠償金計算標準:根據相關規定可得,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合同,若是屬于勞動者未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不能履行的情形,那么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賠償金標準應當是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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