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礎》多項選擇題練習
2022-01-07 14:21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在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多項選擇題一向都是考生們得分率比較低的“弱項”,解決辦法除了多練并沒有其它辦法,對此,小編針對《經濟法基礎》科目,繼續為大家出幾道多選題進行訓練。
《經濟法基礎》 | 多項選擇題
一共5道題~
1.根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的是()
A.法定代表人死亡
B.當事人一方提起訴訟
C.當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請求
D.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
2.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復議的是()。
A.市民認為行政法規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B.趙某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任免決定不服的
C.錢某認為某公安機關對其罰款的處罰決定違法
D.孫某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決定不服
的
3.根據《仲裁法》規定,下列關于一裁經局原則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向原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
C.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D.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4.下列屬于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有()。
A.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B.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
財產
C.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D.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行請求的
5.根據《仲栽法》的規定,下列糾紛中.當事人不能提請仲裁的有()。
A.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B.收養糾紛
C.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D.繼承糾紛
題目答案
1.答案:BCD
【解析】選項A:法定代表人死亡時屬于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
2.答案:CD
【解析】選項A是屬于抽象的行為,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選項B行政機關作出的處分或其他人事處理決定行為不能提起復議,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攻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3.答案:AD
【解析】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晥不予受理。
4.答案:ABC
【解析】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包括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扶養費其他不適用的情形。選項D屬于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
5.答案:BD
【解析】根據規定,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不能提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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