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礎》考題訓練
2022-01-06 15:31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預習工作正在進行中,目前由于新教材暫時未上市,大家基本以做題練習為主,下面小編針對《經濟法基礎》出道真題考考大家,看看正確率如何。
《經濟法基礎》 | 多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制度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
C.仲裁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D.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2.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協議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B.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変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C.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D.仲裁協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3.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有()。
A.伸裁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
C.伸裁采用自愿原則
D.仲裁機枸獨立仲裁
4.下列爭議解決方式中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解決爭議的方式有()。
A.仲裁
B.行政復議
C.民事訴訟
D.行政訴訟
5.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選擇的人民法院有()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題目答案
1.答案:ABD
【解析】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2.答案:ABCD
【解析】選項ABCD都是正確的。
3.答案:BCD
【解析】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4.答案:AC
【解析】(1)選項AC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糾紛的解決方式(2)選項BD適用于不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糾紛的解決方式。
5.答案:CD
【解析】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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