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教材變化
2021-11-21 10:05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2020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教材已公布,各科目都有或多或少的變化。
2020年注冊會計師《會計》考試教材變動情況
第二章
針對會計差錯“對事實的疏忽或曲解,以及舞弊”進行重新舉例。
第四章
教材案例增值稅稅額按照最新稅率調整。
第五章
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取得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簡化為“按照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準則確定”。
第六章
修改“租賃期開始日”的概念。
第九章
刪除關于進項稅額分兩次抵扣的稅法規定表述。
第十五章
將重組債務轉為資本的差額有記入“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改為記入“投資收益”科目。
第十六章
營業外收支核算內容中刪除債務重組利得和損失。
第十八章
根據新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重新改寫。
第十九章
根據新的債務重組準則重新改寫。
第二十二章
根據新的租賃準則重新改寫。
第二十三章
1、財務報表項目更新:資產負債表中,將“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項目拆分為“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兩個項目,將“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拆分為“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兩個項目;
2、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均新增“專項儲備”項目;
3、利潤表中,將“減:資產減值損失”修改為“加:資產減值損失(損失以‘-’號填列)”;
4、現金流量表中,明確了因政府補助收到現金的填列口徑;
5、關聯方關系的認定知識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3號》進行完善。
第二十七章
財務報表項目根據新的財務報表格式改寫。
第三十章
1、資產、負債按照流動性分類的內容、位置調整,有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部分調整至政府財務會計要素部分;
2、部分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補充;
3、無償調入資產,增加了相關稅費不計入初始成本的例外情況;
4、增加無償調入固定資產再調出方賬面價值為0和為名義金額情況下的處理。
2020年注冊會計師《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教材變動
第一章
對合伙企業知識點進行了重新表述。
第二章
影響短期償債能力和長期償債能力的因素中刪除經營租賃和長期租賃。
第三章
1、流動性溢價理論。
2、系統風險決定資產的必要報酬率高低。
第四章
到期收益法。
第五章
1、凈現值、內含報酬率、回收率概念表述更規范。
2、增加相關成本和不相關成本的舉例。
第六章
增加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分類。
第八章
修改“后續期價值”公式。
第十章
1、變化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的概念表述并增加相關法律規定。
2、有償增資發行、無償增資發行與搭配增資發行表述變化。
3、增加發行條件、發行程序、首次公開發行條件和發行定價的法律規定。
4、普通股發行定價更新法律規定。
5、配股條件增加法律規定。
6、刪除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劃分以及融資租賃的會計確認。
7、增加售后租回的會計處理。
第十一章
1、剩余股利政策的“經濟限制”闡述有變化。
2、增加穩定增長股利政策。
3、增加固定股利或穩定增長股利政策的理論依據是“一鳥在手”理論和鼓勵信號理論。
第十三章
1、修改“直接分配法”計算公式。
2、增加“分離點售價法和可變現凈值法”計算公式。
第十六章
1、本量利分析中的“利潤”改為息稅前利潤。
2、安全邊際要區分為安全邊際量。
第十七章
增加單位限制資源邊際貢獻。
第十九章
1、增加“部門邊際貢獻”“部門可控邊際貢獻”“部門稅前經營利潤”計算公式。
2、增加“三大責任中心特征對比表”。
第二十章
1、披露經濟增加值調整項刪除“收購形成的商譽”。
2、變賣主業優質資產取得的非經常性收益在稅后凈營業利潤中全額扣除(原來是50%扣除)。
第二十一章
1、利潤中心業績報告中考核指標名稱變化。
2、投資中心業績報告中考核指標名稱變化。
2020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試教材變動情況
第一章
主要是表述性調整。
第二章
1、刪除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純獲利行為的效力。
2、調整了國家賠償訴訟時效起算。
第四章
1、消費者的損害賠償部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了調整。
2、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根據《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二》進行了調整。
第五章
1.新增合伙企業的特征。
2.刪除合伙企業法的基本原則。
第六章
1、刪除名稱預先核準、股權激勵對象。
2、新增公司法司法解釋五的規定。
3、利潤分配規則、股權出資內容進行調整。
第七章
1、證券品種變動。
2、證監會“予以核準”改為證監會“予以注冊”。
3、公開發行情形中,200人有限度突破。
4、將“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合并為“證券交易場所“。
5、強制信息披露制度有所調整。
6、增加“股票公開發行注冊制”,增加“非上市公眾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這一點,刪除“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收購”。
7、增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首次公開發行的程序與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調整有所調整。
8、公司債券的公開發行與上市制度內容調整。
9、全國股轉系統中增加精選層,“參與公開轉讓、定向發行”的投資者條件進行調整;產權交易所改為區域性股權市場。
10、刪除原《證券法》中股票上市條件與暫停上市情形、停復牌制度進行調整。
11、上市公司收購中的持股權益披露與要約收購內容調整。
12、借殼上市內容調整。
13、虛假陳述行為、內幕交易行為、操縱證券市場行為調整。
第八章
新增了《破產法司法解釋三》和《民商事審判會議紀要》的內容。
第九章
本章主要是表述性調整。
第十章
本章內容進行了大幅度刪減,尤其是刪除了原第五節內容。
第十一章
根據《禁止壟斷協議暫行現定》和《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現定》進行了大幅調整。
第十二章
1、外商投資法律制度重新編寫。
2、發展改革部門的核準和備案重新編寫。
3、刪除“關于技術進口合同的特別規定”這一知識點。
4、外債管理部分內容變動。
5、外幣市場交易的比重和形式部分內容調整。
2020年注會《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考試教材變動情況
第二章
第一節“經濟環境”中新增并修改了部分衷述,刪除了“竟爭對手分析”的部分表述;
第二節新增了2個案例,刪除了“波士頓矩陣”的部分表述;
第三節新增了1個案例。
第三章
第一節新增了5個案例,刪除了3個案例,刪除了“企業戰用聯盟”的小部分表述,其他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第二節新增了5個案例,對“新興產業中的竟爭戰略”進行了部分修改;
第三節新增了2個案例,“市場營銷戰略”中新增并修改了部分表述;
第四節新增了1個案例。
第四章
第五節新增了2個案例,其他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第五章
第二節新增了1個案例,且刪除并修改了那分正文表述;
第三節對“機構投資合參與公司治理”進行了重新編寫;
第四節新增了2個案例。
第六章
第一節新增了1個案例,其他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綜合案例
新增3個綜合案例。
2020年注冊會計師《稅法》考試教材變動情況
第一章
新增國家征稅目的表述。
第二章
1、新增增值稅征稅范圍、綜合保稅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管理;
2、增值稅稅率按新政策調整;
3、取消不動產分期抵扣;
4、新增旅客運輸服務抵扣、增值稅加計抵減、增量留抵稅額退稅等政策;
5、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公式變化;
6、將原教材中“國稅機關”、“地稅機關”的表述改為“稅務機關”;
7、對境外旅客購物離境中退稅物品退稅率部分內容進行重新編寫;
8、新增和刪除部分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9、新增動物診療機構的相關增值稅征免政策;
10、刪除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的規定;
11、新增財政補貼收入不征收增值稅的規定;
12、刪除納稅人為農戶等借款取得的擔保收入免稅的規定;
13、新增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
第三章
1、燃料油稅目下新增工業油料免征消費稅規完及免稅應符合的條件;
2、將例題中16%稅率修改為13%。
第四章
主要變動為稅收政策適用時間以及新增稅收優惠政策。
1、新增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規定;
2、新增永續債企業所得稅處理;
3、新增公益性群眾團體的舉例;
4、新增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據實扣除規定;
5、新增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的規定;
6、新增固定資產加速折扣優惠的行業范圍擴大至全制造業領域的規定;
7、新增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8、新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規定。
第五章
1、新增建立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管理機制的相關政策;
2、新增減免稅優惠的相關政策;
3、新增關于慈善公益事業捐贈的個人所得稅政策;
4、對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個人有關規定的內容進行重新編寫;
5、對居住時間判斷,按照新政策進行編寫;
6、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發生變化,涉及業務的時間進行了更新;
7、新增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激事項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1、新增煙葉稅計稅依據的表述;
2、煙葉稅計算公式發生變化;
3、對煙葉稅納稅期限進行修改。
第七章
部分例題業務發生時間變動,稅率由16%改為13%。
第八章
1、資源稅部分刪除扣繳義務人的相關內容;
2、資源稅稅目及稅率表變動較大;
3、資源稅減稅、免稅項目內容發生整體變動;
4、對資源稅納悅期限、納稅地點等內容進行重新編寫。
第九章
1.新增園地、林地等解釋;
2.新增加征150%耕地占用稅的規定;
3、耕地占用稅的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內容變化較大。
第十章
1、房產稅部分新增2條稅收優惠政策;
2、增加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第十一章
第一節中車輛購置稅的征稅范圍、計稅依據、征收管理、稅收優惠等知識點下新增及改寫內容較多。
第十二章
主要是刪除了一些表述,如登記備案管理、稅務申報要求、稅收公約。
第十三章
1、新增稅務登記管理相關表述;
2、稅務登記內容、登記程序內容順序顛倒,序號重新排列;
3、新增設立稅務登記相關的內容;
4、新增批量零申報處理的情形;
5、新增企業破產清算程序的稅收征管、《無欠稅證明》開具服務的相關內容;
6、對非正常戶處理內容進行重新編寫;
7、新增納稅信用修復的相關內容;
8、新增第八節“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
9、新增第九節“稅收文書電子送達規定。
2020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試教材變動情況
第一章
1、修訂了注冊會計師提供的相關服務的種類。
2、對于認定中完整性、準確性認定等完善披露內容的表述,同時對去年錯誤的地方進行修正。
第二章
1、修改審計業務約定書的特殊考慮,無實質性影晌。
2、特定類別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的重要性考慮因素進行修訂,對于考試有實質性影晌。
3.修改“判斷錯報”的相關概念解釋,無實質性影晌。
第八章
1、確定實質性程序時間增加一個考慮因素:編制財務報表的時間,尤其是編制某些披露的時間。這些披露為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或現金流量表中記錄的金額提供了進一步解釋。
2、其他是個別文字的修改。對考試影響不大。
第九章
1.修改“常用的收入確認舞陣手段”。
2.修改“收入確認可能存在舞弊風險的跡象”。
3.修改“主營業務收入的實質性分析程序”。
4.修改“營業收入的特別審計程序”。
5.修改部分文字衷述
第十三章
1、增加針對舞弊風臉“項目組內部討論”的內容。
2、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進行完善。
第十四章
與治理層溝通的內容“計劃的審計范圍和時間安排”中增加部分文字。
第十五章
1、增加內部審計具體活動的解釋。
2、修改部分文字表述。
第十八章
1、刪除“項目組需要在制訂審計計劃時確定復核人員的指派,以確保所有工作底稿均得到適當層級人員的復核!
2、刪除“所有的審計工作底稿至少要經過一級復核!
第十九章
修改部分文字。
第二十章
刪除一般缺陷案例的“如果不存在補償性控制,且該缺陷的重要程度足以引起負責監督企業財務報告的相關人員的關注,則應認為該缺陷為重要缺陷”。
對考試影晌不大,其余是部分文字修改。
第十一章
項目質量控制復核的范圍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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