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積分落戶職住區域加分細則
2021-09-14 11:12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北京積分落戶職住區域加分政策為從2017年1月1日起申請人居住地由城六區轉移到其他區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每滿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城六區為: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申請人參加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證;
(二)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
第五條規定,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和導向指標構成;A指標包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教育背景。導向指標包括職住區域、疏解行業就業、創新創業、專業技術職務、納稅、信用記錄、守法記錄?偡e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指標的具體認定標準在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明確,實施細則由市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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