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消的職業資格能否對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2021-07-30 16:40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人事考試網
按照國家職業資格政策,對于已取消的職業資格,已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繼續有效,仍可作為水平和能力的證明。
因此,國家明確取消的職業資格,原有證書對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仍可繼續對應,并可作為確立相應層級職稱的依據,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考試的條件。
經濟師與相近系列職稱的銜接辦法是允許取得相近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考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利于減少重復評價,減輕專業技術人員負擔,促進人員合理流動。
《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探索建立經濟系列與會計、審計等屬性相近系列的銜接措施。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落實指導意見要求,明確獲得會計、統計、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符合相關學歷、年限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報考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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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