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認定現場確認時需要攜帶的材料
2021-06-26 22:17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現場確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申報后下載打印并簽名);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業成績單);
(4)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及其他證明材料;
(7)非師范生提供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成績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需要提供師范生身份證明(具體要求按各認定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8)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現場確認并提交相應材料后,請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定結果(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師范生以及各省份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非師范生在現場確認后還需要參加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等待時間一般為1~2個月。認定合格的,根據認定機構的通知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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