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初中《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教師資格考試大綱-312
2023-02-01 13:06 中國人事考試網 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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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學教師資格證筆試時間是3月11日和9月16日,中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大綱分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和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三個學科,其中,科目三學科分為《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5個科目,F整理了初中《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大綱-312相關內容如下所示:
一、考試目標
1.音樂學科知識能力。掌握音樂學科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熟悉音樂學科發展歷史,了解我國和世界多民族音樂文化,具備必要的音樂美學基礎知識,關注音樂學科發展動態。
2. 音樂教學設計能力。具有先進教育理念,掌握音樂教學基本理論與方法,了解初中生身心發展和認知規律、知識水平及成長需要,能夠依據《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和音樂學科教材,進行課堂教學設計。
3. 音樂教學實施能力。熱愛音樂教學工作,熟悉音樂課堂教學基本程序,具備組織與調控課堂教學的基本能力,能夠運用多種教學方法和手段實施教學,并掌握必要的現代教育技術。
4. 音樂教學評價能力。具有正確的音樂教學評價觀,了解評價基本方式與方法,能對學生音樂學習過程與結果進行評價,善于對音樂教學活動進行反思,提出改進措施與方法。
二、考試內容模塊與要求
(一)學科知識與技能
1.掌握和運用與初中音樂教學密切相關的基本樂理、視唱練耳、基礎和聲、曲式與作品分析等音樂基本知識與基礎理論。
2.具備音樂鑒賞能力、音樂表演能力(演唱、演奏、自彈自唱)、指揮能力(合唱或樂隊)與創編能力(歌曲創作或改編)。
3.熟悉中外音樂史發展脈絡和不同時期、不同流派代表人物的主要作品,了解中外多民族音樂文化的不同特點。
4.了解音樂美學基礎知識,具備一定的音樂審美能力,關注與時代同步發展的音樂學科信息與動態。
(二)教學設計
1.熟知初中音樂課程性質、課程理念、課程目標,掌握《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規定的內容和要求,了解世界音樂教育體系。
2.能夠依據音樂課程基本理念,針對初中生身心發展與學習需要,運用學科知識選擇與處理教學內容,把握重點難點,充分利用課程資源,進行音樂教學設計。
3.能夠依據音樂課程基本理念、音樂教學內容和學生狀況,進行課堂音樂教學目標設計,能夠關注學生主體,突出學科特征,體現多維目標。
4.能夠依據音樂課程基本理念、教學內容、目標和學生狀況,進行教學過程設計,能夠選擇多種方法與教學手段,合理安排教學環節。
(三)教學實施
1.能夠根據學生實際和教學內容,有針對性地運用教學方法,采用多樣教學手段,積極完成教學任務。
2.能夠利用自身音樂特長,創設良好的音樂教學情境與教學氛圍,激發學生音樂學習興趣,提高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能夠師生互動、教學相長。
3.能夠對課堂音樂教學進行有效地組織與調控,重視教學現場的生成意義與課堂環境、資源的客觀變化,強調教學過程的學生參與,鼓勵學生在互動、互助中達成學習目標。
4.能夠在課堂中體現一定的教學策略,強調情感體驗,關注合作探究,加強綜合實踐,注重目標達成,能夠在教學中面向全體學生并鼓勵學生的個性發展,提高音樂學習效率。
(四)教學評價
1.堅持發展性、自主性評價原則,以評價促進學生音樂能力的發展。
2.能夠對學生音樂學習的過程和結果進行評價,將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三維目標貫穿評價始終。
3. 掌握自評、他評、互評等多元評價方法與手段,幫助學生了解自身學習狀況,培養音樂學習自信心。
4.能夠對音樂教學進行自我評價與反思,針對問題及時提出改進音樂教學的方案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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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華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