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定義與政策
2022-10-24 21:24 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來源: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202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定義與政策由國家公務員考試網公告解讀欄目由提供,更多關于2023年國考公告,23國考公告解讀,違紀違規行為的定義與政策,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的內容,請關注國家公務員考試網/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202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已出,各位同學在忙碌挑選自己心儀崗位的同時,也要了解一下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規定,做一名知法懂法、文明誠信的考生。
現在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哪些行為在公務員考試中算違規違紀行為,并且要收到什么樣的懲罰:
一、報考者在報名環節提交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將認定其報名無效,終止其錄用程序;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等行為的,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考試機構將給予其所涉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
(1)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經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參加考試時未按規定時間入場、離場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擅自離開座位、出入考場的;
(4)未按規定填寫(填涂)、錄入本人或者考試相關信息,以及在規定以外的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5)故意損壞本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6)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7)其他情節較輕的違規違紀行為。
三、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1)抄襲他人答題信息或者協助他人抄襲答題信息的;
(2)查看、偷聽違規帶入考場與考試有關的文字、視聽資料的;
(3)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4)攜帶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考場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獲取、記錄、傳遞、接收、存儲考試試題、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專門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簡稱作弊器材)的;
(5)搶奪、故意損壞他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草稿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6)違反規定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帶出考場的;
(7)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
四、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1)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考試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4)使用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試信息系統或者非法獲取、刪除、修改、增加系統數據的;
(6)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
華圖教育提醒大家,國考每年只有一次,考生一定要且行且珍惜,尤其是觸犯了一些較為嚴重的規則,會影響到以后5年甚至終身都不得報考公務員考試,也會在個人的檔案中留下污點,最后祝愿今年的考生都能夠成功上岸!
以上是202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定義與政策的全部內容,更多關于2023年國考公告,23國考公告解讀,違紀違規行為的定義與政策,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的信息敬請加入國家公務員考試群 ,及關注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關鍵詞閱讀: 2023年國考公告 23國考公告解讀 違紀違規行為的定義與政策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