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三支一扶招聘-具體的考試內容
2021-10-09 09:16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大學生村官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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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丁與小張相戀6年,今年預約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結婚,婚姻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書。小丁與小張登記結婚在法學上稱為:
A.法律事實
B.法律事件
C.事實行為
D.法律關系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法理學的基本概念知識。法律事實就是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根據其與人的意志或者意識是否相關,分為事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和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小丁與小張登記結婚是雙方意志共同決定的,能夠引起婚姻法律關系的產生,屬于法律事實中的法律行為。因此,選擇A選項。
【拓展】B項:法律事件指能導致一定法律后果,而又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件。如出生、死亡、風暴、洪水、地震等。小丁與小張登記結婚屬于“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行為”,而非事件。B項不符合題意,因此不當選。
C項:事實行為是指行為人不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意圖,但依照法律的規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為。小丁與小張登記結婚具有設立婚姻關系的意圖,不屬于事實行為。C項不符合題意,因此不當選。
D項:法律關系是指法律規范在調整人們的行為過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形式的社會關系。小丁與小張登記結婚屬于法律行為,而非一種法律關系。D項不符合題意,因此不當選。
2.下列關于我國法律效力等級的一般原則的說法,正確的是:
A.新法優于舊法
B.一般法優于特別法
C.普通法優于根本法
D.下位法優于上位法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法的效力知識。法的效力位階也稱為法的效力等級或法的效力層次,是指在一國的法的體系中,具有不同形式的法律規范在效力方面的層級差別。解決法的效力沖突,通常適用以下原則:①憲法至上。②上位法優于下位法。③新法優于舊法。④特別法優于一般法。因此,選擇A選項。
【拓展】B項:特別法優于一般法。同一主體在同一領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不同于一般立法的特別立法時,特別立法的效力通常優于一般性立法,也即所謂的“特別法優于一般法”。但是適用這一原則是有條件的,必須是同一主體制定的法。B項錯誤。
C項:憲法至上。憲法作為根本大法,在法的體系中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一切法律、法規和規章都不得與其相沖突,不合乎憲法的任何法律、法規和規章,都不應具有法的效力。也就是“根本法優于普通法”。C項錯誤。
D項:上位法優于下位法。法的效力位階主要取決于立法主體在國家機構中的地位。一般來說,立法主體在國家機構中的地位越高,法的效力就越高。因此,當下位法和上位法的規定不一致時,應當適用上位階的法。這是處理法的效力層次的一般原則。D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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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