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考】2021年上半年省級機關公務員考試公告|職位表(85人)
2021-02-22 16:56 中國人事考試網 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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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上半年省級機關(單位)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下同)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當按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21年2月24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學習時間,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計算: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0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7.符合法律法規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中違紀違規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機關(單位)及名額
中共四川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1名、中共四川省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2名、四川省交通運輸廳15名、四川省水利廳16名、四川省農業農村廳25名、四川省商務廳4名、四川省審計廳10名、四川省體育局3名、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1名、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5名、四川省檔案館1名、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2名,共計招錄85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四川省省級機關(單位)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附件)。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單位)負責,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者登陸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招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保持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3月4日上午8:00前登陸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報考省級機關(單位)且符合減免報考費用條件的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日前(工作日內)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現場辦理減免手續。不方便到現場辦理的考生,須撥打聯系電話(028-86759175)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傳送減免報考費用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貧困家庭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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