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市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有所放寬 突顯政治素養要求
2020-11-06 11:53 中國人事考試網 來源:上海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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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上午,2021年上海市考公告在眾目期盼中發出,上海公務員考試網專家在仔細研究了2021上海市考公告后發現,招錄政策及流程整體延續去年傳統,但細節上有多處變化,接下來上海公務員考試網就對今年的招錄政策進行全方位解讀,供考生報考參考:
一、報考條件放寬,上岸機會大
由于疫情的發生對今年的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了沖擊,就業問題形勢嚴重,為緩解就業壓力,2021年上海市考放寬部分招考條件,公告中明確提出“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對特別優秀村居干部和報考公安機關特警人員,可以適當調整報考年齡和學歷要求”,這無疑增加了考生的上岸機會,也為促就業保民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撐。
二、考察方式多樣化,重視政治素養
公告中提到,“考察工作應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可以看出,上海市公務員錄用更加突出考生的政治素養,考察方式也更加多樣化,更能夠選拔德性與能力兼備的人員。因此,考生更要重視自己的社會信用記錄等,避免受到不良影響。同時,鑒于公務員崗位的工作壓力較大,公告中特別提到了“根據職位需要,部分招錄機關可對報考者有關心理素質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這說明,考生要成功上岸,不僅要有能力、有政治素養、有德性,還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三、回避關系有新規,崗位選擇需謹慎
2021年上海市發布的公告新增了一條“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而不僅僅是以前的“向招錄單位”進行報備,這說明,考生在選擇崗位要謹慎,避免錯失機會。
四、分級分類延續傳統,備考針對性
公告規定: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類分級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兩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招考對象”為“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考A類試卷,“招考對象”為“不限”的職位考B類試卷,延續往年傳統。部分職位需要增加專業科目考試。
五、部分要求更詳細,報考更順暢
在公告中,增加或者修改了許多細節,比如電子照片的大小要求放寬了,提交的資料要求“完整”,“政法”職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考試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要“有效”,“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考生在報考與將來的崗位選擇中要注意這些要求。同時,公告中還增加了要公示招錄機關的名稱,更突顯了公開公正的原則。
六、防控疫情,保障招考順利
在本次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上海市將嚴格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可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特別提醒廣大考生要隨時關注上海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綜上分析,上海公務員考試網認為,2021年上海市考公告的這些新變化體現出上海市公務員招錄考試更加科學化,能夠招錄到更多政治素質過硬、品德優秀、綜合素質高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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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考】2021年上海公務員考試公告
【上海市考】2021上海公務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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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節點 | 時間安排 |
報名時間 | 2020年11月6日0:00至12日12:00 |
資格初審 | 2020年11月6日0:00至12日14:00 |
繳費時間 | 2020年11月6日0:00至11月12日18:00 |
準考證打印時間 | 2020年12月9日10:00至12月12日18:00 |
筆試時間 | 2020年12月13日 |
筆試合格分數線和筆試成績 | 2021年1月15日 |
職位報名 | 2021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18:00 |
調劑職位報名 | 2021年3月1日9:00至3月3日18:00 |
面試人員名單 | 2021年3月10日 |
面試時間 | 2021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公安機關因招錄人數較多,經批準面試時間可適當延長) |
第二輪職位招錄 | 2021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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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華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