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市公務員局招聘公告_上海市公務員考試網官網
2020-11-05 13:45 中國人事考試網 來源:上海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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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上海公務員考試考情考務相關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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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上海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在了解了2021上海公務員考試公告后,接下來就是進行緊張的備考了,成功的關鍵是有效的備考!
三、2021上海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關于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
問:報考者如何進行職位報名?
答:報考者必須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后,參加首輪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機關的資格審查。
招錄機關在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前,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在網上職位報名時限內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更改報考職位,但系統將自動禁止該考生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職位;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系統將自動禁止該報考者改報其他職位。
在首輪招錄結束后,根據招錄機關職位的空缺情況和實際需求,將在公務員招錄筆試合格考生中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未被第一輪職位錄用的考生可及時了解或瀏覽市公務員局在網上發布的招錄信息,并參加下一輪的職位報名。
問:職位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答:職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錄機關具體負責。
問:對招考簡章中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通過上海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查詢。
四、上海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下列情形所反映的權利類別與其他三項不同的是:
A. 小張向老劉借款 6000 元,并將祖傳玉鐲交與老劉,二人約定三年內還錢取鐲,否則老劉有權變賣玉鐲獲償
B. 某公司在地方政府組織的拍賣會上拍得一塊土地,用于日后的商業開發
C. 李女士送修電動車,后拒不支付修車費,店老板遂留置電動車
D. 某銀行向購房人王先生發放了一筆按揭貸款,貸款期限 25 年
【答案】B
【解析】B 項反映的權利類別是用益物權。用益物權是指非所有人對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權利。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自然資源使用權等。ACD 三項均屬于擔保物權,擔保物權是為確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而 B 項屬于用益物權。因此,選擇 B 選項。
【拓展】
A 項:反映的權利類別是擔保物權中的質權。質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動產或一定的財產權利移交給債權人作為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事由時,債權人 可就該動產或財產權利優先受償的權利。
C 項:反映的權利類別是擔保物權中的留置權。留置權是債權人對已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 在未清償前加以留置作為擔保的權利。
D 項:反映的權利類別是擔保物權中的抵押權。抵押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或動產,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而不轉移占有所產生的擔保物權。當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 時,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的價金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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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華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