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東莞市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13名公告
2020-05-29 19:42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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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0年東莞市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1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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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東莞公選遴選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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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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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6月3日至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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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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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華圖咨詢電話:0769-227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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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基層公務員培養選拔機制,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我市基層單位公開遴選13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
我市各鎮街機關(含市直部門派出基層分局、基金中心、基層法院、基層檢察院)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中央和省設在我市各鎮街分局符合條件的人員也可列為遴選對象。
二、遴選條件
(一)遴選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及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3. 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 年齡在32周歲以下(即1987年5月30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35周歲;
5. 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 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
7. 身體和心理健康;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 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6. 不得遴選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也不得遴選本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擔任班子成員機關的職位;
7. 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規定,未達最低服務年限的或試用期未滿的;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職位
本次遴選共設置13個職位,詳見《東莞市市直機關2020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