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APP退個稅流程』個人所得稅APP哪些情況申報退稅?
2020-04-03 20:5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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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APP你會用嗎?
個稅史上首次年度匯算開始了。根據大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為進一步拓展納稅人網上辦稅事項,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發布通告,自2020年3月23日起,為本市納稅人開通手機、網頁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遠程辦稅渠道。
也就是說,現在市民們可以使用“個人所得稅”APP進行年度匯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綜合所得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哪些情況需要年度匯算?
萬眾期待的個人所得稅APP“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功能開通了,首先,納稅人需要知道的是,怎么判斷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如果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您就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是屬于稅法規定的中國居民個人;
二是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多項;
三是按年綜合計稅后需要申請退稅(自愿放棄退稅除外),或者應當補稅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綜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萬元且應補稅金額高于400元;2.取得收入時,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包括4項: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僅匯算納入其范圍的四項所得,不包括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納稅人選擇不計入綜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
納稅人應當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2019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公式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其中,綜合所得收入額、“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均為2019年度內發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為2019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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